首相要還交通罰款的咩?
June 10th, 2006
行動黨總秘書林冠英日前揭露,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的3輛座駕,一共拖欠11張罰單的罰款。
阿都拉今日針對此事受詢時,表示全國副總警長剛剛告訴他,他的確拖欠3300令吉,並告訴記者,他將在週一去繳清罰款。被罰款的3輛車中,其中一輛是首相官車,另外兩輛則屬於私人座駕。
上述車輛的違例項目包括超速(5項)、阻礙交通(4項)及違例泊車(2項)。林冠英之前還說明,首相累積的罰單,可享有最高70%的折扣,所以,上述11張罰單經過優待后,只需繳交1千令吉。
這個新聞有什么啟示?
一名首相在日常處理官務時,在公路上,他永遠獲得最大的優先權,超速、阻礙交通及違例泊車是因為公務所需,在所難免,尤其是超速,更是家常便飯。交警一視同仁,恐怕高官累積的罰單何止3300,后面再加上三個0,也不會嚇坏從小被嚇大的大馬人。
反對黨講的話,通常都被人當屁放,首相有必要去回應他欠交通罰款的事嗎?不過,在馬來西亞,首相甚至可能會親自去繳罰款,還笑咪咪讓記者拍照呢!
我們有興趣知道,首相如果於週一去繳罰款,是還3300,還是還已經過折扣的1000?
近年來,只許州官放火,不准平民點燈的事情實在是司空見慣,阿都拉這回要學平民點燈,可得小心別燒著了自己的手之后,又拿我們的水源去救火。
哭笑由我 |One Response to “首相要還交通罰款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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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y him too nowsday that “old horse” seem like wanna play around.. but as i think the “Old Horse” is playing fir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