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 Miss Sunshine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走秀,有些人在舞台找回自己,然而,更多的人卻因為過度偽裝,而在聚光燈之下慢慢蒸發,最后失去了自己。
不知何故,《Little Miss Sunshine》令我想起几年前叫好叫座又拿獎的《American Beauty》,說的都是一家人的故事,只不過,后者最終走向幻滅,先積極后消極,有點灰,不容易消化。
小小陽光女孩的格局,是美國人喜歡的,即輕松又能免則免不說教的輕松倫理喜劇,能脫穎而出牽動觀眾的卻是年僅11歲的Abigail Breslin。
看她那一身打扮,李亞珍式的大圓框眼鏡、一對不配衫的火紅長筒靴、套在右手的70年代潮流网球護腕套,還有,最重要的就是那圓鼓鼓而不造作的小肚腩,實在卡哇伊到不行!
沒有几個童星容易引起我的共鳴(包括了成龍為了掩飾他那漸漸力不從心的武打演技而拿來當護盾的混血寶寶,哈),Abigail成了異數。
一個以激勵方程式逃避現實的父親;
一個失望卻苦若撐著一頭家的母親;
一個矢志不達成當飛行員愿望就永不開口講話的哥哥;
一個被同志情人背叛但自殺不遂的舅舅;
一個后悔自己沒在有生之年多操几個娘們,最后將所有希望寄托在孫女身上的公公;
最后造就了在兒童走秀比賽上大跳“艷舞”的Miss Little Sunshine,她釋放的彩虹,給所有家人帶來了解脫。
這是一部值得所有自以為是的家長們看的電影,還有,我很喜歡那輛复古的黃色貨車。
電光火石 | Comment (0)Hostel Part 2
搜索枯腸,為的是拾盡一切有關血色的文字五千卷,人肉血池,又滴滴答答飄腥了。
一點都不夸張,Eli Roth的《Hostel:Part Ⅱ》
真的有一個血池,2007年,他絕對是血的代言人,因為只有他才有資格宣布:各位,獵殺的季節從現在開始!
客棧第一集,說的是獵物的故事;第二集,獵物只是牙縫里那一塊殘余的贅肉,獵人才是王道。
獵人只有兩种,一种是痛痛快快狠下殺手,另一种是只說不做,最后反倒被獵物反撲,死在自己懼懦下的失敗者。
個人覺得Eli Roth這回是走火入魔了,不過,他沒有因為第一集給他帶來的榮耀而在策划續集時步步為營,相反的,卻任想象力馳騁,營造了一個充滿感染力的地下獵人組織的人魔空間。
許多人或許認為裸体女獵人持長柄鐮刀,虐待倒吊女獵物的一幕最有代表性,我個人則覺得最有Eli Roth表徵性的一幕,卻是買家通過网絡或手機競投獵物時的那一副表情。
那种表情,叫做飢餓!
電光火石 | Comment (0)天生
其實,我是足球的門外漢,連續看了三場韓國悶出鳥來的亞洲杯,主要的原因也是因為HBO里的大部份電影,我都看過了。
其次是之前大馬被人狠狠踢破12次龍門的經典,實在是回味無窮,而且,兩個香港佬的評述也“盞鬼”,所以,多加留意了其它的賽事。
不得不提一夜成名的伊拉克隊的巴西籍教練維埃拉,盡管伊國戰火連天,惟伊隊依然排除萬難,有史以來闖入大決賽,勝利的意義非凡。正如評述所言,獎金對身處戰地的球員如同癈紙,民族的至高榮譽才是終極目標!
大馬媒体訪問維埃拉,不忘要求他針對大馬隊超低水准的表現發表意見,維老說,大馬樣樣俱備,理應能提供一個練好球技的環境,反觀伊拉克不曾息戰,足球簡止是奢侈品。几句話,將死了大馬隊。
評述員暗諷,偌大的武吉加里爾足球場,原本能容納15萬觀眾,惟几場賽事不過一萬人,全場冷清清,要不是韓國的死忠球迷在那邊喊叫油,人家還以為是七月半的球秀──踢給鬼看的。
收到一則短訊,友人建議一個有望重振國家足球隊的妙方,那就是發出PR給這一支伊拉克隊的所有球員,並將大馬球員送去伊拉克受訓,行不 ?
踢球是需要天份的,不會就是不會,送他們去英超受訓,想必也是笨手笨腳。
這叫做天生,沒有葯醫的。
一日之記在於誠 | Comment (0)謀殺我姑媽
愛德華.鮑威爾和專橫的姑媽住在家鄉的祖宅。他嫌惡那裡的鄉里鄉氣,覺得連個名字也不好唸的地方不值得他掛齒。他的生活過得極不如意,認為萬惡之源便是他的姑媽美翠,而除掉她便可一勞永逸,永享美滿幸福。
於是他靈機一動,只要姑媽健在,我的遺產就歸她監管,人生就是黑白的。但姑媽若是死了,我的錢就隨便我花,人生就變成繽紛彩色
如果姑媽暴斃了該有多好,呵呵呵……
所以他開始動了取姑媽老命的腦筋。
第一次,他弄壞姑媽一輛老車的煞車,不料天佑惡人,姑媽死裡逃生。
青年毫不氣餒,再接再勵,手段愈趨精緻,決心更形堅強,最後甚至連老天也不再旁觀,而終於出現了他自己完全意料不到的成果……
這是一本謬趣橫生的反敘式偵探小說,全書給你冷血當有趣、令人噴飯的黑色幽默!
這是一本完全與日本推理小說里講究“零破綻”的嚴謹布局成正反,簡止是推理界里的“反面教材”,令人嘻哈絕倒。
主人翁不僅是個胖子,還揀食、諸多挑剔、疑神疑鬼卻有勇無謀,甚至還有點娘娘腔,哪來的殺傷力?
全書以他絮絮叨叨的日記鋪陳那鼠眉鼠眼的神經質自白,讀者看得不耐煩,卻又期盼“傻人有傻福”,看他在里邊老氣橫秋的,實在想破口大罵:他媽的!你不敢動手,就交給我一刀干掉你姑媽!”
第一次發現,一本推理小說里的“凶手”竟然是個窩囊癈,可恨的是,你又不會同情那個囉哩囉唆的姑媽,就看誰技高一籌吧?
《謀殺我姑媽》絕對是一本經典,通常,凶手都永遠在黑暗的布幕后,只在刀光一閃之后暴出冷笑,難得的是,此書不厭其煩地公開一個犯罪者慾望背后的剖白,即單純又可愛。
當日記里的“我”,變成姑媽的第一人稱時,讀者已隱隱嗅到他大勢已去,這是此書最具有技巧性的轉折。不信?看過就知。
作者簡介
李察.赫爾(Richard Hull, 1896-1973)
英國作家,原名Richard Henry Sampson,一生本業為會計師。
一九三零年代投入犯罪小說寫作行列,處女作即為《謀殺我姑媽》,此篇小說甫一推出,書評界立刻高呼歡迎新作家來到,稱讚赫爾有「刻薄的聰慧」。
他的作品受到Francis Isles 的影響,運用「反向」描寫方式,故事主人翁常是令人討厭的各式類型,故事的架構則有不同的錯綜複雜,非常具有實驗性。相較於與他同年代某些情節太過離奇的犯罪小說,他的小說內容顯得平實可信,人物描寫生動真實,尖刻的黑色幽默尤其令人絕倒。
赫爾一生共寫了十五本小說,這些作品已使他列名為三零年代最具創意及才華的小說家行列。
黃金屋 | Comment (0)


